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要求,结合校机关实际,现将2021年11月份支部主题党日学习计划通知如下:
一、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按照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各党总支(党支部)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政治引领作用。
二、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2021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体现了近年来高校党建工作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按照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各党总支(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进一步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特别是对教职工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及党员队伍建设相关内容的学习,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
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10月9日,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今年是辛亥革命110周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中国人民正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我们要学习和弘扬为振兴中华而矢志不渝的崇高精神,激励和团结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共同奋斗。各党总支(党支部)要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矢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四、学习《华中科技大学机关管理与服务工作制度(试行)》
认真组织学习《华中科技大学机关管理与服务工作制度(试行)》,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文件规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能力,引导党员和干部自觉树立责任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旗帜鲜明地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弘扬想干、敢干、实干、苦干的优良作风。针对“职能部门存在函来函往、相互推诿”问题,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强化责任意识,压实工作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勇于担当,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联动,避免不必要的函来函往,提高工作效率。
学习参考链接:
1.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https://www.12371.cn/2018/11/25/ARTI1543146320637564.shtml
2.《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https://djyj.12371.cn/2021/05/17/ARTI1621217613701478.shtml
3.习近平: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https://www.12371.cn/2021/10/09/ARTI1633784656910440.shtml
五、落实组织生活制度
1.结合党支部实际完成规范工作,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真正做到入脑入心。一是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应做好党费收缴登记。二是讲授党课、微党课。围绕学习主题讲授党课、微党课,党课、微党课要体现党性、政治性,可结合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党课、微党课讲授方式可灵活多样。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讲党课,提倡支部党员同志积极讲授微党课。三是集中学习讨论。围绕学习主题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增强学习效果。党支部应做好会议记录,逐一、规范记录党员主要发言内容。
2.坚持组织生活月报制度。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将本月主题党日的开展情况及时填写在《XX党总支(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月报表》(见群共享excel表,无需填报系统),月报表电子版于12月8日前发送至机关党委邮箱jgdw@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