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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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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报送三十年教龄名单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3-06-03 点击量:

              1、申报对象为20131231日前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现职人员,凡在教育系统(包括中、小学,大学部的附属单位)工作满三十周年的教师、专技人员、干部、工人均可申报。

            2、凡开始或中途未在教育系统工作的人员,其未在教育系统工作的时间不计算教龄。

            3、教龄可以连续计算,也可以分段累加计算。

     

        请各单位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电子版于628日前报至机关党委。

    电话:027-87559683 

    Email:jgdw@h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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