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党字〔2022〕36号
华中科技大学机关管理与服务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机关作风建设,正风肃纪,反对“四风”,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以一流管理服务助推一流大学建设,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一、挂牌服务制
挂牌服务制是指工作人员上岗时必须摆放桌牌的制度,桌牌应标明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分管业务等信息,并摆放在前来办事人员易于识别的位置。
二、一次性告知制
一次性告知制是指接待师生员工咨询、申办一般事项时,承办人应一次性告知政策规定、办理程序、所需材料和办理时限的制度。
1.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事项应按程序马上办理;对因程序不符、材料不全等原因不能及时办理的事项,应一次性告知办事程序、需补充的材料等。
2.对需部门内部协调解决的事项,承办人要征得同意留下来电(来访)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并主动回复来电(来访)者。
3.对按照政策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应给予明确答复,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限时办结制
限时办结制是指各部门对师生员工提出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须限时办结的制度。
1.当天能办的事项(规章制度办法明确的)原则上1天内办结。
2.需要处室层面研究确定的事项(制度明确,细则不明确的)原则上5天内办结。
3.需要学校层面决策的事项(没有规章或规章不覆盖,需要特事特办的)原则上8天内办结。
校机关党委将加大对挂牌服务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落实的监督检查,紧盯发现的突出问题,推动相关单位持续抓整改、抓落实。
以上制度由校机关党委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华中科技大学机关管理与服务工作制度(试行)》(机党字〔2018〕11号)同时废止。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2年12月29日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机关委员会 |
主动公开 |
2022年12月2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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